配料:食用香料、食用香精载体。
生产加工的饮料、糖果、饼干等食品。
糖果系列香精适用于各种硬糖、软糖、口香糖、巧克力、果冻等糖果类产品;
乳制品系列香精适用于各种冰淇淋、雪糕、冰棒、乳制品等乳品及冰品产品;
香精食用方法注意事项
食用香精在长时间高温的工艺条件下容易挥发失去香味,所以加香工艺程序应尽量安排在产品制作工艺尾环节,加香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封口低温保存。
参考用量:0.1-0.5%(具体根据产品需量增减)
警示: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,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。